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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多次已成摆设,那我来开个帖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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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湖州市 电信
oyxiyp 发表于 2014-11-3 20:02
关于您的投诉,要是您不近视,应该看得到卖家主题贴上写明了按组卖不拆不换,你还是执意写上想换,换我是卖 ...

这事我有冒犯您,但还是请您以版规为准,保持中立立场来看待问题:

卖家说不换苗,然后占楼的问了句:可以换苗不?就违规了?就可以直接剥 夺 权 利了,卖家自立的规程已凌驾于版规是否?


明天别人再自立一些规矩, 如果你没有仔细看清卖家的规矩,被当空气一样不回复不说明,然后交易完成了、 这是钻了谁的空子呢?卖家自己立的规矩,别人无意触犯了,就真当卖家最大了?卖家可以不转,即便可以按自己的规矩办事,但是也要给个回复、  这是对占楼者最起码的“尊重”

如果我开个帖子,自己规定1-10楼抢楼无效、11楼算起,那些等了半天没来得及看规矩的买家是不是都被我当猴耍半天还不知道所以然?卖家自立的规矩,并且不鸟买家的行为,您为何如此拥护?

抢楼要全部看完估计抢不到楼层,询问换苗亦不是违规、
  • TA的每日心情
    傻笑
    2020-5-7 22:23
  • 发表于 2014-11-3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北龙中网
    我有说你违规了吗?您的回复没有违规啊!只是属于无效而已

    点评

    判断无效的理由是版规哪一条?我只记得:占楼2字按版规是无效。 卖家自立的规矩可以当版规来判案了否?那请修改版规:一切以卖家自立的规矩为准。  发表于 2014-11-3 20:41
  • TA的每日心情
    傻笑
    2020-5-7 22:23
  • 发表于 2014-11-3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北京市 北龙中网
    看版规7.1,标准的回复,XX我要了    增加减少或者有变动以点评的方式说明,

    点评

    看清我占楼回复、我要一组,带花苞的。这是确定、后面询问能不能换苗、是当时就想到的、所以一起留。 更何况、很多人只写“第一组" 按您这么苛刻的要求,他们全部违规,得重新拍过?因为他们没说要不要  发表于 2014-11-3 20:55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3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浦东新区 电信
    第一个问题
    如果是俺,俺会明确说:要一组,然后商量可不可换,如果不能换,也要!
    支持卖家的选择。
    第二个问题
    话不投机半句多!

    点评

    1、我明确说要一组,带花苞的。后面是商量能不能换一棵。为什么不给回复? 2、这不是不投机的问题,这是喷脏的问题  发表于 2014-11-3 20:5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3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吉林省长春市 联通
    兜兜里有麦麦 发表于 2014-11-3 20:32
    这事我有冒犯您,但还是请您以版规为准,保持中立立场来看待问题:

    卖家说不换苗,然后占楼的问了句: ...

    论坛有版规,但卖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比如我转苗,如果我因为天气和路程原因我事先说明转苗范围,那就可以理解。但如果我不说,而又在别人跟帖后随便更改,那就是我的失误。

    至于楼主纠结的“卖家不卖,应该回复一下说清楚”这点,我猜测的是花币原因,所以卖家才事先规定好了要那组就跟帖直接说明,花币不多不一一回复。一般做出这样说明的,跟帖的都会按照这个办理。

    我觉得卖家可能看到你询问换苗,而且没有按要求说明要哪一组,所以就略过去继续往下一楼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1-3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东省滨州市 联通
    所有版主都惊动了呵呵别太认真了

    点评

    那一组我两棵都有了,一棵不大喜欢、只想要一棵薰衣草、倒不是非要那一组、只是纠结卖家不够尊重人。  发表于 2014-11-3 20:58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湖州市 电信
    oyxiyp 发表于 2014-11-3 20:47
    看版规7.1,标准的回复,XX我要了    增加减少或者有变动以点评的方式说明,

    请不要为了自己的偏好来硬套版规,严格按版规很多人都不合格。您的立场我已了然,所以多说都是浪费时间,这事就这样结束吧。
    此事得出一条隐藏版规:一切以卖家自立的规矩为准。如果卖家不回复买家理由自行处置,一切以节约花币为由。

    买家不仔细阅读卖家自立规矩犯规,后果自行承担。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5 16:11
  • 发表于 2014-11-3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省长沙市 电信
    俺也是雷锋家乡人:s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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