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 “ 爱心分享 ” 勋章的通知

xiangjiaoshu

2018-06-05

各位花友们请注意,在 4 月 19 日开始到 5 月 31 日为止的一个多月期间向花友们分享花卉并成功分享出去 10 份或 10 份以上的花友,请您在此跟帖申请 “ 爱心分享 ” 勋章,跟贴时请您贴上原分享帖的链接并提供接受分享者的网名和您发出快递的运单号或挂号信条码,平邮分享暂时不在统计之内(运单号上注意遮挡个人信息),以备版主进行核实。申请的有效时间为 5 天,到 10 日晚 17 点结束,过时不再受理。11 日开始对有效申请的名单进行公布,公布三天后没有异议的、请管理员颁发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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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jiaoshu版主

淡淡的兰 发表于 2018-6-5 16:23

我只分享了7份。

您已经在上次获得勋章了、就别哭了呀      :lol

2018-06-05回复